泗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泗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設11個職能科室,下屬9個事業單位,工作中,始終堅持“為民生、保和諧、促發展”的指導思想,積極踐行“科學發展觀”重要思想, 盡職盡責做好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各項工作“創先爭優”并取得顯著成績,多次被市縣人民政府和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表彰為先進單位。
機構簡介
辦公地點在縣城長江路北側、建設北路東側。
機構職能
一、 職責調整(一) 劃入的職責將原縣人事局、原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職責整合,劃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 取消的職責已由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三) 劃出移交的職責將制訂人員出境就業管理辦法,境外就業職業介紹機構資格認定、審批和監督檢查等職責劃給縣商務局;(四) 加強的職責1、 加強統籌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職責,完善勞動收入分配制度,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優勢;2、 加強統籌全縣城鄉就業和社會保障職責,建立健全從就業到養老的服務和保障體系;3、 加強統籌全縣人才市場與勞動力市場整合職責,加快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4、 加強統籌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職責,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5、 加強促進就業職責,健全全縣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促進社會就業更加充分;6、 加強在全縣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和協調農民工工作職責,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二、 主要職責(一) 貫徹落實國家、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政策法規和發展規劃;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地方性配套措施,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二) 擬訂并組織實施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才流動辦法,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三) 負責就業促進工作,擬訂統籌全縣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和職業培訓制度;負責技工培訓和技能鑒定機構管理,落實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措施;統籌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四) 建立統籌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落實社會保險關系接續辦法和基礎養老金統籌辦法及機關、企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政策,建立并落實農村居民社會保險措施。編制全縣社�;痤A算草案,負責對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擴面征繳,加強對社�;鸬谋O督管理,確�;鹬Ц兑婪ㄓ行蜻M行。(五) 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對企業遵守工時、工休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勞動保護實施監督;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工作。(六) 負責全縣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七) 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參與人才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點人才工程和項目計劃,制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辦法,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綜合管理引進國外智力工作。(八) 負責軍隊轉業干部和隨軍家屬的安置工作,組織軍轉干部崗前培訓,貫徹實施中央、省、市和縣關于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干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管理服務工作。(九) 負責全縣行政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綜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公務員職位管理、錄用、競爭上崗、考核、獎勵、懲戒、任免、培訓、辭職、辭退、申訴、控告以及聘任制公務員人事爭議仲裁工作,維護公務員合法權益。(十) 落實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綜合管理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和退休工作。(十一) 綜合管理農民工權益保障工作,制訂農民工維權工作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十二) 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